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的人事管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大连理工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职称评定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
2.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3.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职称评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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