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促进和规范我院科研工作的开展,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院的科研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制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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