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的管理,学院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规定》。本次修订主要是对课题管理、结题鉴定和经费资助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同时补充了课题结题验收评审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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