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和完善学院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党内规章及学院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经2018年11月20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