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学术交流水平,规范学术交流管理,根据学院具体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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