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决定自4月15日开始,对全体任课教师在各教学环节中贯彻学院教学基本要求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
由各分院组织,各系对本系任课教师进行检查,填写《贯彻教学基本要求检查登记表》,各分院汇总后,于4月23日前报教学管理部。
4月24日,学院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教案、讲稿、课件、答疑、作业、测验、期中考试、考勤等教学环节;遵守上下课时间情况。
附件:贯彻教学基本要求检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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