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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19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近日,我国内地已确诊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国务院、教育部和卫生部对此高度重视,下发文件,部署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全责,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切实加强本部门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落实防控措施。

二、加强宣传教育。学院新闻中心、学生指导部、团委要进一步加大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力度,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学院宣传教育重点,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形式普及科学防控知识,进行正确舆论引导。要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摭住口鼻,并将用过的纸巾丢入垃圾桶:经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如果生病,应留在家中,并减少与其他人接触,避免感染他人;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注意膳食营养等。

三、加强疫情监测。各部门要对缺勤的员工逐一进行排查,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院长办公室;学生指导部要对学生进行监控,发现学生出现流感样疫情及时向院长办公室报告。对患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的师生员工要劝其及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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