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新学期开始,我院新生已到校,在校生即将返校,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办电〔2009〕127号和辽教电〔2009〕46号文件要求,学院为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我院发生,现做如下要求:
一、学院、各分院、班级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处理领导小组,名单报学生指导部。
二、加大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能力和安全意识。
三、学生以寝室为单位,教工人员以科室部门为单位发放体温计,定时测量,并做好记录。
四、学院下属各分院必须分级管理、严密监控,一旦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及时将病人送至学院门诊部,由门诊部妥善处理;如发现疑似病例及时进行隔离,同时报告院领导,并送往指定医院处置。
五、由后勤保障部、门诊部、保洁公司负责定期对生活、工作、学习区域进行消毒。
六、学院门诊部设立隔离观察室,准备防护服以备用。
七、学院门岗、收发室、食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
八、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院下发的“大工城院办发〔2009〕6号”、“大工城院办发〔2009〕11号”、“大工城发〔2009〕17号”、“大工城发〔2009〕27号”、“大工城发〔2009〕36号”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文件,认真落实,并执行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