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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毕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09-11-04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根据我院“31”多元化教学管理模式的要求,在最后毕业实践的期间允许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在校内外进行毕业实践、复习考研和为出国继续深造进行外语学习。为了规范管理,现将各类形式的毕业实践的学分认定办法规定如下,望各分院认真执行。

一、毕业实践学生的学分认定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毕业实践管理办法(实行)》认定。

二、考研学生的毕业实践学分认定

1.提供参加在校内或校外进行考研辅导的有关证明;

2.提供研究生考试的各课成绩;

3.考研结束后进行两个月的毕业实践。

三、为出国学习外语学生的毕业实践学分认定

1.提供参加在校内或校外学习外语的有关证明;

2.每年530日前必须提交在毕业实践期间考取的外

语成绩。

学习英语的学生需提交雅思或者托福的考试成绩。学习日语的学生需提交日语等级考试或者J.TEST考试成绩。学习其它语种的学生提交留学国家认可的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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