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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06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入伍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 

副组长:李宪起 倪吉同  王大军
成 员:李    张明      姚少臣      王新平   林 刘丽娟 王  举 金泰来 赵    宋丽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成 员:严超民    晶  

征兵工作办公室负责毕业生入伍日常工作。各分院要切实加强领导,将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纳入分院就业工作重要日程,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后续服务到位,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征兵任务。

1.各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要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行预征情况实名制动态管理,定期上报相关数据。

2.各分院要全面掌握预征对象离校后的准确通讯方式,组织人员逐个通知预征初检、初审合格的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开征后本人直接参加体检、政审,确保所有预征对象都能按时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

3.各分院要再次对离校未就业的2009届毕业生逐个联系,特别是就业存在较大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符合条件、有志参军的女性毕业生,辅导教师负责一人一事地进行入伍宣传,把国家鼓励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讲清讲透,逐个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引导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参加体检、政审。

4.积极主动配合兵役部门为批准入伍的毕业生办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手续。

52010年预征工作将于明年春天开始进行。从现在开始,各分院就要结合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广泛开展毕业生的入伍预征宣传工作,把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等政策及早传递到每一个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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