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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教学年工作总结和教职工工作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2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学院2009教学年(即2009春季学期开始,到2009秋季学期结束,下同)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2009教学年工作总结和教职工工作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及工作评价时间范围

按《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执行

二、部门总结的要求

1.工作总结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全面、认真地总结全年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

2.分院班子成员要向所在分院教师述职,行政及教辅部门负责人向全院行政及教辅部门教职工(不含退休返聘的宿舍管理员、教学楼管理员、图书馆及体育馆门卫)和副教授以上的教师代表述职。

三、教职工工作评价的要求

1.严格按规定填写考核表,详见附件1

2.各级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要求各级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负起责任,贯彻执行教职工考核的五条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

四、总结及工作评价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五、其它说明

1.所有退休返聘教职工均进行聘期考核,不参加本次年终工作评价。

2.分院及教师工作评价为A的名额按《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行政及教辅部门工作评价为A的名额按附件3执行。

 

附件:1分院及教师年终工作评价表填表说明

2.总结及工作评价日程安排表

3.行政及教辅部门A级人员名额分配表

4.行政及教辅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顺序一览表

  • 附件【abc59.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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