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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开展网络课程建设和教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06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为将“3+1”的教学模式落到实处,提高教学效益,学院决定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网络课程建设和教学,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必要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0级新生起,各专业须安排10-15学分的网络课程教学。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课程、体育课程不作为网络教学课程;凡专业培养计划中适合网络教学的课程,都可以分批进行网络课程建设和教学。首批进行通识课、《健康教育》的网络课程建设和教学,20107月前完成课件制作并上网,2010年秋季学期进行网络教学。

精品课程建设要按照国家要求将网络教学内容作为必要组成部分进行建设,并适时上网。

二、网络课程建设由学院、分院(部)两级统一组织与领导;教学管理部、网络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及技术支持工作;各分院(部)负责本单位承担的网络课程建设工作。

三、各分院及其他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任务,组织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主持或参加网络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实行项目管理制。项目来源可以是学院指定,也可以是分院申报。

四、批准立项的网络课程(见附件)建设完成后,630前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

五、网络课程的著作权归创作者,版权归学院。

六、经验收合格的网络课程必须及时开通进行教学。网络中心负责网络课程平台建设,以及课程添加、帐号管理、密码管理、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等。教学管理部在组织学生选课时应对网络课程注明网络字样。

七、网络课程要由课程基本信息、课程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活动三部分构成。

(一)课程基本信息

1. 课程介绍:包括课程的性质、地位、教学内容、教学特点、学习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教学大纲:以知识点为单位的学习要求和学习重点、难点。

3. 课程指定教材: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等内容,有条件的可提供有配套的电子版教材。

4. 考核办法:课程的考核方式、计分方式、课程学分等。

(二)课程教学资源

1. 电子教案:以课时或教学章节为单位,提供教师讲稿或者与讲课配套的黑板板书内容(或者投影内容)。一门课程可以提供多位教师的电子教案供学习者自主选择学习。电子教案可采用html网页文档、Word文档、PowerPoint幻灯片、pdf文档等格式。

2. 网络课件: 课件是对一个或几个知识点实施相对完整教学的辅助教学软件,需要能在标准浏览器中运行。应适应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起到辅助教师教学、指导学生学习、扩展学生兴趣和提供课程参考资料的作用。
     
网络课件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

1)课件采用模块化的组织方法,模块的划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知识点或教学单元为基本单元。   

2)课件必须提供导航功能,以方便学生自主选择学习内容。

3)课件的界面友好、直观易用:操作要简单,不需要大量的预备技能;提示信息要详细、准确、恰当。

4)技术成熟,使用方便。无需安装就能直接在网络上运行的HTML页面或脚本程序。

3. 教学视频:可参考《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4. 习题:根据教学要求,每一个教学单元均应有配套的习题。习题可分为作业题、讨论题以及思考题。一般每章应该有不少于1套习题(每周配套一套习题);每章(每周)应该有1个讨论习题;每章至少布置1道思考题。

(三)网络教学活动
     
网络教学活动包括课程信息发布系统、作业提交和管理系统、辅导答疑系统、学习讨论系统等。  

在网络教学平台没有建成之前,教学视频和网络教学活动部分可以暂缺,待条件具备时补做。

八、网络教学实行目标管理,学生通过每学期的选课和培养计划规定的学期学习任务确定具体的网络课程,利用自备电脑或计算机中心、图书馆进行自主学习,学院组织考试。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不予补考,需重修。

九、网络课程的任课教师,负责教学、拟制试卷、组织批阅试卷、登录成绩。

十、学院对网络教学任务计算教学工作量。一门课程首次上网开课,按正常面授课程计算教学工作量;从第二次开始按正常面授课程课时的四分之一计算教学工作量。正常面授课程的工作量执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010年春季学期批准立项的网络课程

  • 附件【abc14.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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