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第八项第十八条的规定:“学生一学期所获得学分低于15学分(该学期培养计划学分达到或超过25学分),或低于该学期培养计划学分的60%(该学期培养计划学分少于25学分),学院给予学业警告。” 经研究,给予以下32人第一次学业警告。
一、计算机工程学院9人
08级软件工程:郭成轩
08级网络工程:王梓、刘博
09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赵贻亮
09级软件工程:韩小龙、赵施宇、林骁、李航
09级软件工程(日语强化):闫海超
二、电子与自动化学院8人
08级电子信息工程:王景飞、刘拓
08级自动化:李会生、侯胜源、刘英强
09级电子信息工程:朱秀哲
09级自动化:张强、张光晨
三、管理学院8人
07级物流管理:万贵琛
08级工商管理:孙晓桐
08级物流管理:唐润霖、杜亮
09级物流管理:姒泽男、畅达、刘泽达、赵伟强
四、建筑工程学院2人
08级工程管理:刘宝、王璐
五、艺术与传媒学院5人
09级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刘轩辰、曹世廷、马如飞、夏麒翔、张敬谦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