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行政及教辅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决定》(大工城任〔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学院重新刻制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院办公室”、“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部”、“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学研究部”、“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档案专用章”、“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合同专用章”共7枚印章,并决定从2010年10月9日启用,同时,上述印章部门原有6枚印章和因合并或取消机构原有6枚印章一并作废。具体印模如下:
附:新旧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