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各类印章的管理,学院重新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印信管理使用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根据新的《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印信管理使用办法》中印章管理条例规定,各部门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并请于2010年10月22日前将本部门印章的使用范围以纸质形式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学院办公室备案。联系人:王战。联系电话:82177096,内线096。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印信管理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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