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院自2009级学生开始,各专业在《专业培养计划》中设置“素质训练”2学分。为做好素质训练学分的确认、登记等工作,学院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素质训练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素质训练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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