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与改革实践,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管理暂行规定》,决定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基金2013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规划立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二个类别。
立项范围参照《2013年度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课题申报要求
1.开展学院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立项工作,是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和审核。
2.课题申请人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本年度立项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重点课题须承诺在核心期刊(参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4.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研究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在研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超过5人。各教学单位申报新课题原则上不超过3项。
5.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三、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
1.4月11日前课题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分院、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教学研究部。
2.各部门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附电子版)。
3.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4月11日至12日,教学研究部对各申报课题进行审核,把初审合格的课题申报材料转交评审小组审阅。
4月17日,学院召开立项课题评审会议,课题申请人参加答辩,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
4.材料报送地点:教学研究部2208房间;咨询电话:010、079
附件:
1.2013年度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立项指南
2.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