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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3级专业培养计划工作和修订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3-03-29    作者:         点击:

各分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制定《2013级专业培养计划》工作,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总结《2012级专业培养计划》的经验,坚持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坚持“3+1”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落实培养方案的“1+N+M”目标培养,继续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特征确定培养方案,体现应用型研究人才、应用型技术人才等不同的人才特征的不同教学要求,进一步拓宽应用型复合人才的培养渠道。

在保持教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新政策新要求,根据社会需求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情况,在2012级专业培养计划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过程,优化实践教学体系,注重专业特色,提高教学效益,使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发展相适应,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建设的要求相适应。

积极促进专业建设的先进性。保持《专业培养计划》与专业和行业的发展相协调,在专业方向上体现新领域、新动向、新热点、新岗位;在课程体系上体现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体现知识、能力、素质的新要求;在专业特色上体现新理念、新模式。

加强实践教学的深入研究,依据国家对实践教学学时比例的要求,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和专业特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梳理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剔除不实的环节,压缩不实的时间,调整不实的内容,改革不实的方式,修正不实的学时计算方法,努力做到设置合理、目标明确、内容充实,学时适当、有条件、效果好。

二、工作目标 

制订教育思想清晰、培养目标明确、课程体系科学、教学内容适宜、实施措施具体的专业培养计划。

三、   基本要求

1. 内容与格式。沿用《2012级专业培养计划》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2. 专业名称与学位种类。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的规定,依照教育部核准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名称与学位授予种类进行规范。

3. 总学分。参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控制在180学分与2880学时之内(五年制按等比例增加45学分)。

4.公共基础课的安排。各专业公共基础课保持原有的成分与学时,其中公共英语必修16学分,原设学分超过16学分部分,调整为专业选修。电子与自动化学院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安排在第3学期,《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安排在第4学期。管理学院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应用统计》安排在第3学期。

5.实践教学。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精神: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对原有实践教学进行梳理,修改实践教学体系图。

毕业实习:15-20周,工科专业8-10学分,文管艺术专业6-10学分;毕业设计:工科14-16学分/周,文管艺术专业12-16学分/周。专业实践每周1学分,可以安排适当的课外训练时间。

7学期(五年制的第9学期)校内课程教学4周。第78学期合计安排36教学周。

6.素质与创新教育的安排。保持原有成分与学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实际,将就业指导讲座更名为就业与创业指导讲座

7.增设新的专业方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增设新的专业方向是适应社会需求,保持专业先进性,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措施,各专业都应本着有利于学生就业和有利于学科发展的原则积极进行。

8.选修课安排。各专业选修课不低于总学分的15%。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通识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专业方向课等。各专业根据需要可开设英语选修课,纳入专业任选课,具体课程可选择《英语写作》32学时,2学分;《职场英语》32学时,2学分。

四、任务与时间安排

12-20131月上旬,为讨论研究阶段,总结原有《专业培养计划》的经验,研究当前与未来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形成《2013级专业培养计划》的具体构想。

20131月上旬,学院听取各分院的汇报。各分院要将研究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学院将进行汇编。

20131-419日,为《2013级专业培养计划》制定阶段。各专业应在2013419日前完成制定工作,将文本和电子稿报教学管理部,如有新增课程或教学环节调整,应同时上报论证报告。

201358日前学院审核《2013级专业培养计划》。

201367日前完成《2013级专业培养计划》印制。

201367日前完成2013版教学大纲的制定并上交,

暑假前完成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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