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基本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组织2015年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每个教研室限报一至二项,专业课程应是专业核心课。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教研室主任。
3.教学团队成员应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3—5人。
4.每名教师可参加一项精品课在建项目。
二、申报程序
1.以分院、部、中心为单位组织申报,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表》(附件1)。
2.分院、部、中心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附件2)进行初评并向学院推荐。
三、报送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表》纸制版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
2.报送材料截止至2015年4月29日。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表》
2.《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