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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5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基本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组织2015年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每个教研室限报一至二项,专业课程应是专业核心课。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教研室主任。  

3.教学团队成员应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3—5人。  

4.每名教师可参加一项精品课在建项目。  

二、申报程序  

1.以分院、部、中心为单位组织申报,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表》(附件1)。  

2.分院、部、中心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附件2)进行初评并向学院推荐。  

三、报送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表》纸制版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  

2.报送材料截止至2015年4月29日。  

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表》  

2.《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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