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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城市学院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3    作者:         点击:

各部门、党支部:

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城市学院党委第二届委员会任期已满应进行换届。经大连理工大学党委批准,城市学院将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总结第二届委员会成立近七年以来的工作,明确今后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选举中国共产党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会议时间:2018年4月24日 12:10-13:00

二、会议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1、全体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代表;

2、特邀党外和组织关系未转入我院的各分院、各部门负责人及民主党派代表。

四、会议内容:

1、听取第二届党委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中共城市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要求:

1、请与会人员自带签字笔,划票使用;

2、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按指定位置坐好。各党支部在开会前清点并上报到会人数。

3、全体党员佩戴党徽。

附件:党员代表大会(图书馆报告厅)座位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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