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新部署,贯彻落实中发〔2016〕31号)文件和中办发〔2016〕78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大工校党委转发我院的《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52号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我院党建工作,经2018年4月2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学院决定成立组宣部,撤销党群工作部,团委、工会独立运行。聘任赵宇同志担任组宣部主任,原党群工作部主任自然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