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考核确定助教、讲师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助教(讲师)考核确定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二)申报初级、晋升(转评)中级及以上层级,申报人根据申报系列填写相应表格: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一式3份;
2、《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审查表》原件1份;
3、《意识形态情况鉴定意见》原件1份;
4、《业绩审核表》原件一式3份,电子文档发送至cityhr@dlut.edu.cn,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必须一致;
5、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学位证件,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反映本人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的原件;
6、以上材料扫描形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cityhr@dlut.edu.cn。
(三)申报人所在部门上报
《2018年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cityhr@dlut.edu.cn。
二、评审方式
1、考核确定初级、中级,评委审查《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后投票表决。
2、申报初级、晋升(转评)中级,评审例会评委审查申请人材料,申请人进行5分钟陈述,评委投票表决。
3、晋升(转评)副高级,各学科评议组评委审查申请人材料,听取申请人陈述5分钟,对本组所有申请人排名后提交评审例会,介绍初审意见,全体评委讨论、评议后投票表决。
4、晋升正高级,各学科评议组评委审核申请人材料,听取申请人陈述5分钟,将本组所有申请人排名后提交评审例会。评审例会全体评委听取申请人陈述5分钟,讨论评议后投票表决。
三、评审通过率
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不高于30%,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不高于50 %。中级、初级职称评审通过率不高于90%。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24日11点前,各部门报送《2018年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2、2018年12月24日16点前,申报人报送申报材料;
3、2019年1月2日至4日,公示申报材料;
4、2019年1月5日至13日,评委会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名单,公示评审结果,上报省厅备案。
五、附件
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2、《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助教(讲师)考核确定审批表》
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师风师德和学术行为审查表》
4、《意识形态鉴定意见》
5、《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绩审核表(教师系列)》
6、《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绩审核表(辅导员系列)》
7、《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绩审核表(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系列)》
8、《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业绩审核表(实验技术人员系列)》
9、《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