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经2021年7月13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专任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谢印庆任职的通知
Copyright @ 2026 大连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保税区广宁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