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保证学院线上教学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学生线上学习的效率和质量,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文件精神,以及学院线上教学实施要求,依据原有的教学评价办法,结合线上教学的现状及特点,在《2019—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评价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经2021年11月23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