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横向项目的管理,鼓励和支持我院教师积极承担横向项目,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23年4月11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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