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办[2017]143号)要求,我院将对本院承担的5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含电子版)及佐证材料,于2017年10月30日前报送教学研究部。
具体事宜详见“辽宁省本科教学网”
http://www.upln.cn/html/2017/Column_0103_1020/4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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