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68号)要求,现组织我院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范围及条件:具有20年以上(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的我院在职专任教师;受聘教授职务;非现任校级领导;已获得往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除外;2016~2018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
2.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各申报部门于2019年7月11日前将《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和申报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报送至教学研究部,联系人刘焕江(2823578304@qq.com)。
附件1:《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附件2:《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3:《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