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62号)(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我院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要求: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2、3)。
2.申报数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每教学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每教学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学院将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并公示。
3.申报程序:各申报项目填写《2019年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5)和汇总表(见附件6、7)一式两份,2019年12月2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学研究部,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指南》
附件4:《2019年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附件5:《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附件6:《2019年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7:《2019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