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现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1〕39号),并做如下要求:
一、课题申报。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可以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做好课题申报的相关工作。
二、材料报送。拟申报课题的负责人,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于9月18日下午14点前报送至就业工作部,就业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选并择优上报省教育厅。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艺传楼409
联 系 人:宋丽英
邮 箱:442032958@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就业工作部
2021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