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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外招聘专职组织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辽宁省《关于加强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学院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结合学院实际,向校内外招聘专职组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

3名

二、招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能够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党性修养良好,工作作风优良,严于律己,勇于担当,乐于奉献。

3.热爱党的工作,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务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4.中共党员且至少具有1年以上党龄。具有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经历者优先 (包括党务工作部门、辅导员、基层党组织委员等)。

5.原则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工作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校内要求)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按照 “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党员发展流程及材料进行指导审查;做好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术带头人中发展党员,把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在党组织周围;研究和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经验,定期提出针对性建议,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2.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研究建立党员教育长效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党员管理监督有效机制,做好党内评优表彰、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数据库维护、信息统计、政治审查等日常党务工作。

3.协助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组织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指导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党组织换届等工作。

4.完成学院党委和二级党组织交办的宣传思想文化等其他党建工作任务。

四、招聘流程及要求

1.本次招聘,专职组织员岗位和专职就业教师岗位不可同时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于12月15日(周四)下午4点前将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邮箱city_rlzyb@163.com。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0411-62695158

2.招聘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择优录用。

3.应聘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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