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尽早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院就业课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就业工作质量,保障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现结合学院实际,面向校内外招聘专职就业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
1-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勇于担当,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2.热爱教学工作,熟悉就业政策及就业工作的基本要求,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团队精神和业务素质,有职业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及相关课程授课经验或熟悉当前就业环境,能够指导大学生就业相关工作。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校内教师申报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校外申报人员无职称要求;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5.近三年工作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校内要求)
三、岗位职责
1.承担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及组织管理工作。主持就业指导类课程建设、教研教改及职业发展相关研究工作。
2.负责学生生涯辅导、就业能力训练及个性化咨询服务工作。
3.负责学生求职心态、就业预期和就业实际的调研、分析工作。
4.负责实习、就业单位及就业形势的调研、分析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招聘流程及要求
1.本次招聘,专职就业教师岗位和专职组织员岗位不可同时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于12月16日(周五)下午4点前将个人详细简历发送至邮箱city_rlzyb@163.com。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0411-62695158
2.招聘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择优录用。
3.应聘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