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于2006年10月18日下发《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6〕118号),学院要求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领会文件精神
要求各单位查阅并认真领会“辽宁教育网”中如下文件精神:
(1)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 拟定立项名称
要求针对《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第七项“独立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中的5个立项项目,结合本单位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研究拟定具体立项名称。所立项目名称要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基础,预计二年内能够完成且有显著效果,并为二年后申报2008年辽宁省教学成果奖做好铺垫。
3.填写申请书
注意填写“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内容时,要体现立意新颖,方案科学,措施具体,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4.准备支撑材料
注意填写“四、教学改革工作基础”的内容时,要注意提供可靠的支撑材料。
5.及时上报
要求各单位务于10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按照要求的材料规格和份数,交到教育教学研究室。
联系人:任连伟;联系电话: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