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院2006年工作即将结束,为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全体教职工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
二、各部门应在做好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做好安排部署和人员考核工作。
三、工作总结及人员考核时间范围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至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
四、总结及考核要求
(一)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全面回顾,从中汲取经验、查找不足,从而为日后更好地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全面、认真地总结工作并进行自我评价,无论是对部门还是个人工作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求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务必认真对待,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总结工作。
(二)良好的工作评价机制是对部门和个人工作的客观评价和考核,是促进教职工不断提高工作效果的有力保障。各级负责人都肩负着对下级人员的考核职责。学院要求各级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考核职责,严格按照学院人员考核办法,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好每一位员工的评价工作。
五、总结及考核日程安排
学院2006年度总结及考核工作自2006年12月4日至2007年1月16日,具体日程详见附件。
附件:2006年度总结及考核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