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规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才培养四级责任制管理体制的作用,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报表填报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工作报表填报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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