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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08-05-12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营造良好学习、工作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采取如下措施,以加强校园安全及交通管理: 

一、本校车辆主动出示校内通行证,外来车辆必须登记方可进入校园。

二、禁止出租车、农用三轮车、营运摩托车及无牌、无证等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三、机动车在校园内要遵守交通规则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不准超车,不准鸣喇叭,主动避让行人;行人要自觉走人行道,人车分流,以避免交通事故。

四、篮球场、运动场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教学楼、实验楼、宿舍、食堂周边区域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在校园内所有的交通道路上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五、运货车、施工车辆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进入校园,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完成装卸货和施工任务。

六、所有运货、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方可出校。

七、学院班车,早晨来校待教职工下车后应立即驶往停车场,不得在班车点及道路上久停;中午、下午发班车前20分钟进入班车点,不得提前。严禁在人流高峰时段逆向行驶。

八、教职工私人车辆、驻校单位及个人车辆、学生车辆、来校办公车辆,需在指定停车位置停放:轿车停放在图书馆前停车场;中巴以上客车、货车停放在图书馆后面两侧的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均需车头朝前,在车位内整齐停放。

九、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在二号宿舍楼东侧的停车场内。

十、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园内过夜。

十一、每日23:00至次日5:00,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员及车辆均不得擅自出入,所有进出校园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的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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