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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院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与改革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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