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精神,2008年入学的学生将由独立学院授予学位。我院在《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学生学士学位授予问题的说明》中,对学位授予提出了“有三门主要学位课程成绩为中等以上”的条件,现需各专业明确学位课程,具体意见如下:
1.各专业主要学位课程为7门,由2~3门公共基础课和4~5门专业课组成;
2.各专业学位课程中的公共基础课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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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课程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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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各专业 |
微积分、线性代数、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 |
4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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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各专业(艺术系专业除外) |
应用统计、经济学(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 |
4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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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专业 |
经济学(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 |
5门 |
3.各院系于6月24日将各专业的主要学位课程及对上述公共基础课的意见报教学管理部,学院统一研究确定后,在2008级《专业培养计划》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