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结合学院教学安排,现将我院2008~2009学年秋季学期公共假期安排如下:
一、中秋节
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二、“十一”国庆节
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9月27日(星期六)补上9月29日(星期一)的课程;9月28日(星期日)召开学院2008年秋季田径运动会开幕式,停课一天。
三、元旦
1月1日~1月3日放假,共3天。1月4日(星期日)照常上课,补上1月2日(星期五)的课程(或考试)。
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