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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李木无故旷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08-09-10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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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学院自动化系教师李木开学第一天无故旷工,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管理处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款之规定,给予李木通报批评,并取消今年考核评优资格。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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