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建立2009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台帐的通知”(辽毕指[2009]2号)精神,实施“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为贫困毕业生提供求职补助、见习补贴和免费技能培训等各项帮扶措施,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生认定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斌
副组长:倪吉同、李宪起
成 员:张晶、孙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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