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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学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补充方案

发布日期:2009-11-24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甲流防控实际情况,学院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测温,关注重症。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有效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各分院严格做好体温检查,出现发热及时报告。

报告程序:由各分院将学生发热名单报告给学生指导部,学生指导部汇总后转报院门诊部和甲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若发现多人发热(每班每天5例以上)后要及时上报,由甲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停课。

二、发现高烧(37.5℃以上)者,要停课治疗,由各分院辅导教师陪同到院门诊部诊治,并通知学生家长。门诊部做好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反馈到学生指导部。治疗方式可采取居家、在校治疗和校外治疗,以学生意愿为主。居家和在校治疗患者症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

三、如果出现高烧(37.5℃以上)三天不退者,疑似为重症患者,更应引起重视,由辅导教师跟踪监控。

四、密切接触者要增加测温1-2次,若无症状不用隔离或停课。

五、各分院要做好甲流防控记录,加强与居家治疗患者的联系,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以备案待查。并与学院门诊部保持联系。

六、各分院要教育学生严格控制到公共场所活动,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七、加强外来人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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