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适应学院的发展,确立更加适应学院现状的薪酬结构和薪酬晋升机制,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参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薪酬的相关标准,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学院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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