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安排,现将我院2010年春季学期公共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5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2.“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4日放假,共4天。
其中: 5月1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 5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日,5月1日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二)。5月8日(星期六)补上5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
3.端午节:6月14日—16日放假,共3天。
其中: 6月16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6月12日(星期六)补上6月14日(星期一)的课程,6月13日(星期日)补上6月15日(星期二)的课程。
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