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院党委2009年工作要点,学院决定“七·一”前,在全院党员中开展2009—2010年度党内“两优一先”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两优一先”评选条件
1. 先进党支部:
(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认真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党员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认真到位;敢于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整体模范作用好。
(3)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内容充实,有完整的记录,考勤严格;有阶段性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较强。
(5)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积极研究和探索党支部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所在单位工作业绩突出,党支部和党员在其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骨干作用。
(6)党支部内的所有成员在评选年度范围内没有发生过违纪现象。
2. 优秀党员: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党性强,作风正派,敬业爱岗,求真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职工作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团结同志,勇于奉献。
(4)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有较强的党性观念,认真执行组织决议,服从组织分配,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关心集体,关心群众,主动做思想政治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 优秀党务工作者:
达到优秀党员的标准,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所在支部党建工作特色明显,业务工作成绩突出,整体氛围和谐。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评选推荐办法
先进党支部采取支部自荐,用PPT汇报支部事迹,由学院统一组织评审。
优秀教工党员(含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名额,按党员人数的12%指标下达,教工党支部的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由各支部评选;学生党支部的辅导教师党员由各支部推荐,学院统一组织评选。
优秀学生党员由各学生党支部推荐,本人用PPT汇报事迹,学院统一组织评选。
评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最后由党委审批。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 5月25日-6月4日,各党支部按照“以评促建、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活动。研究确定本支部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材料格式见附件),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 6月10日前,各单位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党群工作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材料电子版通过QQ电子邮件传至党群工作部;事迹材料要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要真实具体,字数为1000字左右。
3. 5月28日前将申报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员名单报到党群工作部, 6月5日—10日学院统一组织评选。
4. 6月18日前院党委进行审批,进行院内公示(3天);
5. “七·一”前召开全院党员大会进行表彰。
附件:1. “两优一先”名额
2. “两优一先”申报表(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