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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交2009年度档案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01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学院综合档案室将进行2009年度全院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移交内容 

本次移交的档案材料为2009年度和2008—2009学年度具有重要参考和保留价值的归档材料。

二、移交要求 

1.各部门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并将名单及其电话通知综合档案室;

2.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单位按年度归档,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单位则按教学年度归档;

3.各部门档案整理需按时间顺序排列,移交前应列出移交明细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1);

4.本次档案移交工作于2010720前完成;

52007届毕业生档案清单、档案转递通知单和档案邮寄存根若已齐全,则以班为单位装订成册,附移交明细单(样式见附件2)后送综合档案室;尚未齐全者,待齐全后移交。档案整理移交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宫桂红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6775706,内线452

 

附件:1.档案移交目录

2.____届毕业生档案移交明细单

  • 附件【abc8.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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