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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9    作者:         点击:

各分院:

为做好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各分院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现将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时间

20109272011617 (2010年秋季学期第5周至2011年春季学期第16)为全校毕业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各分院须按教学计划实际周数进行。

20109279302010年秋季学期第5周)为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周,各分院应安排毕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及毕业生学习《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毕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学生赴国外进行毕业实践的暂行规定》及《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的规定》审查学生毕业实践及毕业设计(论文)资格,不符合毕业实践及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2010930前:在国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批。

2011425—29日(第9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201167—14日(第15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2011615—21日(预安排,第16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二、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

指导教师须每周检查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各分院负责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阶段工作,并做好自查及总结。

教学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随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各分院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12011114前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

2201156前交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总结。

3201167前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42011622前录入并打印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公布成绩。

5201171前交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全面工作总结。

统计表格可从教学管理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所有上报材料均须提供文字材料(教学副院长签字及盖章)和电子文档。

 

 

附件: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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