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学院原有的行政及教辅人员的考核办法已不能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需要,因此学院重新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行政及教辅人员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行政及教辅人员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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