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院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火灾严峻形势,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部门要认真吸取吉林“11.05”、清华大学“11.13”、上海“11.15”三起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增强冬季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依照新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赋予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冬季防火安全无恙。
二、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部门要根据冬季防火工作特点,组织力量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学生是否使用违规电器如热得快、电炉子、电暖器、“三无”电器和私拉电线等,并将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安全保卫部。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部门要积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推动新消防法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消防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坚决防止违章用电,冒险蛮干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增强师生员工冬季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学院决定于11月25—30日对全校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要求:
(一)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全校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二)学生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三)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负责对所管楼宇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尤其是对配电室、锅炉房、食堂以及所管辖的营业网点进行重点排查。
(四)学生工作部、安全保卫部负责对教师宿舍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五)各分院、各部、办负责对本部门所属办公室、资料室、库房、机房、学生宿舍楼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六)各部门应于11月29日前完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分院、图书馆、体育馆、网络中心、后勤保障部要将排查出的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安全保卫部。30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院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