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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6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201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院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往返交通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要对所属的办公室、实验室、库房及所辖区域、部位进行安全自查,重点排查防火隐患、检查防盗措施到位情况。

2.重点部位、房间、设备,可自制封条加封。

3.假期教学楼、实验楼实行封闭管理,因工作需要进入楼内办公的工作人员,要到传达室进行登记。

4.不允许任何人将办公设备带出学院,如因工作需要,要附部门领导签字批准的请示。

5. 根据《消防法》规定,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图书馆、宿舍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一定要派专人24小时昼夜值班,上述部门在112下班前将值班表(包括姓名、值班地点、固定电话、值班人员电话)交安全保卫部。

6.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擅离职守,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7. 学院设立假期校园安全总值班室,值班室设在学院大门岗,各部门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时要到大门岗登记并向大门岗值班负责人汇报本部门安全情况,负责人每天向安全保卫部汇报。

8.食堂停业后,要对所有液化气管道、电、水进行安全检查,关好门窗,防止外来人员从食堂窗口进入宿舍,要安排值班人员做到经常检查。

9.假期有施工的部门,要在112报安全保卫部,由我部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并进行监管。

10. 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师生员工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参与社会聚集活动,学生去旅游,尽量结伴而行,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11. 不要盲目轻信和参与互联网组织的各种签名活动,以防被敌对势力、敌对组织利用和迷惑。

12.准备自驾车旅游的同志应提前进行车辆机件的安全检查,保持车况良好,避免疲劳驾驶,不要酒后驾车。

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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