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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201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7    作者:         点击: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与改革实践,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管理暂行规定》,决定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基金201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规划立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二个类别

本年度课题不设课题参考题目,课题选择请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管理暂行规定》中课题范围的要求,结合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实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在自行选题论证基础上,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2.本年度立项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重点课题须承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3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研究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在研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不得超过5人。

4.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三、课题申报程序及时间

1330前课题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报送各分院、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教学研究部。

2.各部门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3.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41,逾期不予受理。

468日,教学研究部对各申报课题进行审核,把初审合格的课题申报材料转交评审小组审阅。

413,学院召开立项课题评审会议,课题申请人参加答辩,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

4.材料报送地点:教学研究部2402房间;咨询电话(内线):010079电子邮箱:jxdy@dlut.edu.cn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基金2011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 附件【附件1-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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